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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22〕86号)文件精神,现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区集团公司”)就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免租期限

对2022年承租工业区集团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主体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凭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经相关主体单位审核后,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二、受理时间

免租申请受理不再区分第一档和第二档,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免租其他事项不变,参阅前次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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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