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补充公告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市国有企业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沪国资委规划〔2022〕86号)文件精神,现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区集团公司”)就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免租期限
对2022年承租工业区集团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主体单位”)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提供受疫情影响的证明材料,凭租赁合同等必要材料,经相关主体单位审核后,可以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其中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按比例免租。
二、受理时间
免租申请受理不再区分第一档和第二档,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其他事项
免租其他事项不变,参阅前次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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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上海嘉定工业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