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的通知
嘉定工业区各入驻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沪农民工办〔2019〕1号)和《嘉定区组织推荐2018-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嘉定工业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将在本辖区内开展2018-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并做好宣传发动、组织推荐以及材料审核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评选名称
2018-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和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户籍在外省市农村,现在本市就业或者自主创业的劳动者。
三、评选条件
(一)2018-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被评选为上海市优秀农民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户籍仍在外省市农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满5年,就业期间在本市正常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5年,在本市依法纳税,且个人所得税与收入(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相匹配。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在行业中发挥排头兵作用,为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有较高的文明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较为突出的事迹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4.积极进取,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精通业务,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二)2018-2019年度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
被评选为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户籍仍在外省市农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满3年,就业期间在本市正常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在本市依法纳税,且个人所得税与收入(或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相匹配。
2.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团结互助,在工作单位发挥一定的表率作用。
3.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有较高的文明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在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事迹。
4.积极进取,刻苦学习,钻研技术,熟悉业务,具有相应技能的国家职业资格。
5.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四、推荐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开展评选,层层把关,确保评选过程的真实、客观,切实将有突出贡献的农民工推选出来。
(二)评选活动面向全市广大在基层工作的农民工。现仍在基层劳动岗位工作的农民工比例不低于80%。现已担任企业领导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应当曾经有过相关基层劳动岗位工作的经历。要有一定比例的女性农民工。
(三)优秀农民工原则上应当从历届获得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人员中推荐。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现任市、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现为国家级或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及在国家一、二类技能竞赛、本市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可以不受上述限制。
五、申报单位推选
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农民工积极参与到评选活动中来。申报单位在6月30日前完成推选申报工作。
申报单位应当是与推荐对象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用工的,由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出具推荐意见。
推荐对象的基本信息、荣誉称号等相关情况应当在申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予以公示。劳务派遣用工的,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工作场所内均应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相关公示情况的说明材料一并报送。
申报单位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2018—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农民工推荐表》或《2018—2019年度上海市农民工先进个人推荐表》;
(2)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
(3)身份证;
(4)上海市居住证;
(5)户口簿(包括户口簿中直系亲属页,并且从首页复印到空白页);
(6)学历证明材料;
(7)已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
(8)曾经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本市获取);
(9)相关公示证明材料(包括公示的过程、结果及提出异议的处理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10)社保缴费记录(优秀5年、先进3年);
(11)个人所得税缴纳凭证;
(12)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农转居证明(户籍性质已转为非农的人员);
(13)计生部门出具的准生证明(2个及以上子女且出生在2015年之前的人员);
(1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上述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四份)。
嘉定工业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健芳、李瑜
联系电话:69960031-122/128、69962013
嘉定工业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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