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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度政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报名、培训、考试工作通知

近日,市委宣传部下发《上海市2017年度政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培训考试的通知》,为方便我区考生报名、培训、考试,区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办公室将协调市培训机构,统一在本区组织报名、培训、和考试工作。各单位要重视做好今年申报政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的宣传工作,动员并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参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应政治立场坚定;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相应职责的实际能力;思想品德优良,能够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推荐。

(二)专业年限

1、高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8年;

2、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4、获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报考人员从事专业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7年6月30日。201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年高校毕业生,由学校出具证明,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已评聘非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现在岗从事政工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政工专业资格考试。

二、考试安排

2017年9月9日,下午13:00 –16:30。

13:00 –14:30 《思想政治工作基础知识(初级)》

15:00 –16:30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知识(初级)》

注: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和2B铅笔用于答题。

三、培训时间

考前辅导培训拟安排在2017年6月—8月间举行,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5月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国定节假日除外)

(三) 报名地点: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楼B405室(嘉定区社工委楼上)。联系人:殷老师,69989888转2576,189******6303,电子邮箱510.590@163.com

(四)报名时将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资格等进行审核。请考生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见附件1)、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寸、2寸)各1张等相关材料到如上地点办理报名手续。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收费标准:600元/人(含报名费、考试费、培训费、讲义材料费)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一般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考生可于东方文化人才网的“成绩查询”栏目,或者“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考试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左右,地点为考试报名地点。考试合格人员另须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

考试报名表.doc

考试报名表(样表).doc

嘉定区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