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1015000-2016-002 | 发布机构: | 嘉定工业区 |
生效日期: | 2016年05月18日 | 文 号: | 嘉工管委[2016]7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管委会
嘉工管委[2016]77号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国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新建厂房容积率认定的请示
嘉定区产业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
上海国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总用地面积54894.6m2(82.3亩),土地及规划指标条件为:红线退让向内5m,限高≤30m,绿化率≥20%,辅助用房率≤7%,建筑容积率1.2~2.0,单层建筑高度8米以上不可按两倍面积计算容积率。
考虑到电子商务产业用房为存储大件商品为主,故要求单层净空不低于9.5m,层高不低于10.5m,在限高30米的前提下最多可建两层。而且运输大件商品需通行大型货车,对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停车卸货区域占地面积要求较大,故实际可用于建设产业用房的空间被压缩至很小。
根据现有的土地及规划指标条件,结合实际使用要求,在满足绿化率、道路需求、建筑限高的情况下,该项目建筑容积率只能做到1.08,否则将大幅降低使用效率,造成各项资源浪费,故恳请同意其按照实际容积率1.08建造。
以上请示可否,请批示。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