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G1019000-2016-003 | 发布机构: | 嘉定工业区 |
生效日期: | 2016年03月23日 | 文 号: | 嘉工管委[2016]43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管委会
嘉工管委[2016]43号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区财政支出执行管理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
按照国家和本市、区有关财政支出执行管理工作的要求,为加快工业区财政支出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工业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支出预算管理
(一)加快预算批复和下达。为加快预算执行,工业区财政部门要加快预算批复,原则上在接到区财政局预算批复后的7天内批复本级各部门的部门预算。
(二)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各部门在预算编制时,要将项目支出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文件规定,对于年初预算中尚未细化落实的,应于6月底前落实到具体项目,超过时限的由财政部门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
二、加快项目支出执行
(一)加快项目预算资金拨付。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要进一步做好项目支出分析和资金需求预测,提高用款计划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财政部门要按照项目支出进度和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的拨付。
2、杜绝项目支出零执行现象。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要抓好项目支出管理,通过加强计划、及时督促、明确责任等手段,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执行进度。
3、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原则上应于11月底前完成拨付,12月份原则上拨付基本支出。
4、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按规定应报送工业区管委会批准的预算追加、预算调整等,要提早考虑、及时调整,原则上应于9月底前应将经工业区管委会批准的调整预算报送工业区财政所,未按时间报送的不再受理。
三、做好支出预算执行分析评价
(一)进一步完善通报制度。工业区财政所按月(或季度)将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支出执行情况通报各部门,将财政支出总体执行情况按月通报工业区管委会。
(二)建立执行进度沟通机制。为加大督促力度,对执行进度明显偏慢的部门,将自2016年一季度起按月进行沟通提醒,要求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工业区财政所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大考核力度。预算执行进度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已经纳入区对街镇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中,工业区对预算执行进度制定了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
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财政支出执行管理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把财政支出执行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附件:嘉定工业区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嘉定工业区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
二、考核范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三、考核内容。包括一季度末、上半年、三季度末、1-11月执行进度,总分为100分,四项分值各占25分。根据区对工业区考核指标,结合工业区预算编制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1.部门一季度末执行进度。
一季度末执行进度等于一季度末累计支出除以年初预算。预算执行率高于23%(含)的,得25分;预算执行在20%(含)-23%的,得20分;预算执行在17%(含)-20%的,得15分;预算执行在15%(含)-17%的,得10分,预算执行低于15%的,不得分。
2.部门半年度末执行进度。
半年末执行进度等于半年累计支出除以年初预算。预算执行率高于55%(含)的,得25分;预算执行在50%(含)-55%的,得20分;预算执行在45%(含)-50%的,得15分;预算执行在40%(含)-45%的,得10分;预算执行低于40%的,不得分。
3.部门三季度末执行进度。
三季度末执行进度等于前三季度累计支出除以年初预算。预算执行率高于85%(含)的,得25分;预算执行在80%(含)-85%的,得20分;预算执行在75%(含)-80%的,得15分;预算执行在70%(含)-75%的,得10分;预算执行低于70%的,不得分。
4.部门1-11月执行进度。
1-11月执行进度等于1-11月累计支出除以全年实际执行数。预算执行率高于90%(含)的,得25分;预算执行在87%(含)-90%的,得20分;预算执行在85%(含)-87%的,得15分;预算执行在80%(含)-85%的,得10分;预算执行低于85%的,不得分。
(四)考核结果。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的考核结果上报工业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