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G1010000-2021-002 发布机构: 嘉定工业区
生效日期: 2021年05月10日 文 号: 嘉工管委发(2021)28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管委会

嘉工管委发(2021)28号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2021年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嘉定工业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上海嘉定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附件:

2021年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沪委〔2019〕1014号)、《嘉定区贯彻落实<上海市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嘉食药安委〔2020〕2号)和《2021年嘉定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特制定2021年嘉定工业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园区自身实际,稳中求进,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增强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工作目标

推进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食品安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社会共治水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使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舒心、吃得放心。

三、重点工作

(一)坚持党政同责,织密食品安全基层网络

1.强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全面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业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工作,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列入各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目标责任考核,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责任清单。

2.强化食品安全基础建设。一是明确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充分发挥综合协调、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作用。二是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完善“大联动”“大联勤”工作机制。依托工业区全勤网格工作机制,加强重点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时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继续推进分片包干的食品安全组团式监管,做到监管不留盲点。加强居(村)民委员会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宣传员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提高基层发现问题、处置问题的能力。

3.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事权划分,全面落实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监督员与检查员1.6:1的比例配足配强食品安全检查员,加强检查员教育培训工作,提升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水平,完善健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

(二)坚持问题导向,筑牢食品安全风险防线

1.抓好疫情防控。坚持“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人物同防、闭环管控”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嘉定工业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加强对20家进口冷链食品冷库分级分类全流程闭环管控,严密防范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输入风险。落实农贸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公共餐饮等重点场所常态化疫情风险监测与管控,严格禁止野生动物和非法活禽交易,指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相关场所、设施、从业人员等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2.抓好源头管控。通过管好存量、严控增量等措施,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严格控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盒饭、桶饭企业)、进口冷链食品冷库等项目的准入审批。加强对社区沿街新开办或转业态餐饮商铺在办理证照过程中的源头管控,强化与社区、物业公司的信息对接,严格执行业态负面清单,对社区居民争议较大或反映较强烈的经营事项增设意见征询程序,充分听取周边居民意见,严防扰民业态或项目产生。

3.抓好隐患排查。围绕节假日、市级重大活动赛事等重点时段以及食品安全风险等级与季节特点,每月确定一个重点领域,由食药安办牵头,组织食药安委各职能部门根据清单点位对重点隐患、高风险单位开展联合检查与整治行动,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坚持专项治理,提升重点领域保障水平

1.推进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继续依托全勤网格工作机制,将保健食品基层综合治理纳入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建立基层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机制,通过基层执法人员、网格人员、村(居)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开展排摸巡查,及时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实现协调联动,开展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规销售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2.推进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食药安办、市场监管所、教委、城管中队、派出所、联勤中心、各村(居)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监管全覆盖。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3.推进小型餐饮单位综合治理。巩固无证无照治理成果,健全完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治理长效机制,严格按照《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因地制宜开展小餐饮备案纳管工作。以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百日攻坚行动”餐饮项目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餐饮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退出机制,把工作关注点向前端和末端延伸,及时查处违反环境问题、超许可(备案)范围、食品安全问题等违法经营行为,强化源头减量和末端处置。

4.推进农村自办酒会所长效管理。继续推进农村自办酒会所标准化建设,督促村委落实会所管理属地责任,做好安全责任保险续保工作,按照《嘉定区农村自办酒会所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强化对办酒场所日常检查指导,切实有效防范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5.推进市场准入专项治理。加强对农(集)贸市场、批发交易市场、超市卖场、生鲜菜店等的日常监管,督促市场方履行追溯管理义务,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并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各集贸市场进一步巩固标准化快检室创建成果,加强检验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继续做好集贸市场、超市卖场检验检测设施设备、试剂等的补贴工作。

(四)坚持多元参与,构建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1.丰富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保健食品“五进”科普宣传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进课堂”、“食安小戏进村居”等品牌项目,推进“食品快检进社区”活动,试点设立1-2个“家门口的食品安全快检站”,通过直观现场体验和知识普及,让市民群众获取更多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市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晓率和参与意识。继续运用报纸、微信公众号等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倡导使用公筷、公匙等良好习惯,推动科普宣教活动覆盖每一个居(村)

2.发挥第三方群防群治作用。积极发挥社会监督员、“市民巡访团”和志愿者的群防群治作用,壮大第三方监管队伍,组建三支队伍,即一支“小小食安监督员”队伍、一支“市民评议团”队伍、一支“食品安全宣讲团”队伍,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巡访活动,积极引导市民群众加入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来。

3.拓宽食品安全监督渠道。完善无证无照食品经营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市民群众通过12345及12315热线等渠道举报周边食品安全问题,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对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予以奖励,进一步提高市民参与、监督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保障

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与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工作重要议事议程。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投入力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同,明确责任分工

食药安办要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部门协同,牵头协调推进跨部门的食品安全事件,有效运用大联勤等手段,对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联席会商,研究解决措施,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治理机制的建设。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区域监管职责,细化本单位食品安全的岗位责任,建立网格化监管模式,把相关监管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块。

(三)加强督查指导,推动任务完成

食药安办要认真组织开展各项专项行动和宣传活动,督促健全完善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要深入村居进行检查指导,了解基层工作动态,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将食品安全组团监管、宣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居(村)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考评内容,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